很久没写长文了,主要觉得没什么写的。
因为保险的基本知识,不同人群的配置,以及各个险种如何选择都已经普及完了。
很早就开始传甲状腺癌要不保了。到3月31日和6月1日出了2版征求意见稿,现在终稿终于定下来了,并且已经通过了。等待走完流程后就可以正式发布了。
△图片来自财联社
话不多说,直接进入今天的主题。
重疾新规都改了什么,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变化1:疾病病种增加——由25种重疾变为28种重疾+3种轻症
可能很多人会比较意外,现在的重疾险不都是几十种甚至上百种重疾吗?怎么会是25种!
没错,之前行业协会的《规范》仅仅包含25种,是最高发的重疾!这25种,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必须包含,而且定义和理赔条件都是一样的,其他重疾全都是保险公司自由添加的。
现在由25种变为28种,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增加了3种轻症,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目前,轻症已是重疾险的标配。轻症的引入,是市场领先监管一步,市场倒逼监管进行改革。
影响:正面影响,但影响有限。
因为这3种重疾和3种轻症,目前性价比较高的重疾险都已包含。这种强制添加,是怕有的保险公司钻空子而已。
以目前热销的重疾险——超级玛丽3号为例: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在对应条款中第80种重疾——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
严重克罗恩病对应条款中第77种重疾——严重克隆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对应条款中第78种——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轻度恶性肿瘤对应条款中第1种轻症——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较轻急性心肌梗塞对应条款中第2种轻症——不典型心肌梗塞;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对应条款中第1种中症——中度脑中风;你没看错,很多不错的重疾直接把轻度脑中风额理赔标准放到了中症中,这样理赔比例会更高。
变化2:部分疾病的理赔定义变宽松了
虽然癌症的理赔变严苛了,但也有部分疾病的定义放宽了。
比如重大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的移植;
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的理赔条件,从“开胸”变成了“切开心包”,更符合医学技术发展的趋势。
影响:正面影响,但价值不大!
虽然目前来看,并不会特别增加获配概率,但确实更符合医学发展。
即便新定义中定义较好的疾病,旧条款也能享受到,《健康险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有理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其含义是重疾定义要符合“医学发展”,这一曾经帮过很多人顺利理赔。
变化3:严禁保险公司乱凑病种
最近几年,重疾险有一种互相攀比理赔数量的歪风邪气。
你保50种,我就保种,在数量上压过你。
为了凑数,很多产品把一个病种,拆成三四个,甚至加一堆发病率很低的产品。
以后不准乱凑病种,如果你新加的疾病,发病概率很低,必须得标记出来。
影响:正面影响,但价值一般
不涉及核心保障,免得保险小白被蒙,整体价值一般。
这三项变化,整体影响有限。
真正触动核心利益的,是下面2个变化,涉及到高发疾病的理赔。
变化4:甲状腺癌赔少了
首先,澄清下并不是所有的甲状腺癌,都被踢出了重疾。
TNM分期为Ⅰ期或者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比如常见的甲状腺乳头状癌和滤泡状癌,占比达到90%以上,被踢出重疾,列入轻症。
像生存概率较低的甲状腺未分化癌、甲状腺髓样癌,如果评级比较严重,依然是可以按照重疾进行理赔的。
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是合情合理的。大部分甲状腺癌治疗费很低,也不会危及生命,甚至不影响患者的日常工作。而且国际上,包括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已经这样做了。
影响:负面影响,且影响较大。
甲状腺癌踢出重疾,虽然符合行业长远发展,但对消费者不利。原来可以赔50万,现在赔15万,心里肯定不舒服。
更重要的是,甲状腺癌的发病概率很高,而且是越来越高,大部分还都是年轻人。
在民生保险公布的十大理赔案例中,甲状腺癌就占了5个,达到一半。
此外,重疾新定义在癌症理赔这块。
还把“交界性肿瘤、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也踢出了重疾的保障范围。
新规定义下,癌症方面的保障变差了。
变化5:轻症赔付比例降低
新规里轻症的赔付上限为重疾保额的30%,要知道现在一些优秀的重疾险都达到40%甚至更高了。
影响:负面影响,影响一般大。
以热销的超级玛丽3号Max为例,轻症赔付比例为45%,60岁前首次轻症再赠送10%,可以达到55%。
负面影响就这两条,至于有些保险号把原位癌不保了当做负面影响,南公子认为是解读不够准确。
原位癌不在轻度恶性肿瘤范畴,并不代表原位癌不保了。就像之前只规定了25种重疾,但是重疾产品都包含几十甚至上百种重疾一样;虽然轻症只规定了3种,但是实际产品肯定不止这三种,保险公司依然可以自由添加,把高发的轻症放进去以增加产品竞争力。
整体来说,新规的变化符合市场需要,符合行业发展需要。但是,南公子也说过,符合需要的,不代表对消费者有利。
作为消费者,我不喜欢现在的重疾新定义,因为对现有优秀的重疾险来说,新规后反而保障削弱。
本来唯一抱有希望的是大部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后,保费能不能降低些。但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从目前的得到的消息来看,保险公司不会把底牌一把打出,即使降价也要很久,你等得了吗?更有保险公司表示,可能会涨价!
从很久之前的百年人寿康惠保旗舰版重险,重疾就已经到了地板价。后面只有昆仑健康的健康保2.0比其便宜一丁点儿。
后面的产品全部借助保额的赠送进行提价,但是多增加的保费确实又物有所值,让你无法拒绝。保险公司以此来做高单客保费。
我的建议是早买早保障,后面的不比现在的好;
如果你实在信不过,听南公子一句劝,就先买一部分,后面新规后再买一部分。
就是无论如何,新规前要有!
也有很多人问南公子,如果是我自己,我会怎么选?
我选新规前买。
我目前已有60万保额,一直没敢去体检,因为体检真的很影响买保险,我想着买够万再去体检。
作为一个保险人来说,我们纠结的不是买30万还是50万,而是万或者更高。
下一篇文章,我会整理下新规前,比较推荐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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