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的大事,你知晓多少?
医院
春风盈盈,迎春花明晃晃的笑着。
在这芳菲的四月天里,
鼎城区职工医保特殊病种的复审
医院北区如期进行。
复审相关事宜瞧这里复审时间:
年4月1日——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复审资料收集点:四医院北区
复审对象:
年(含年)以前办理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就医证》的职工医保特殊病种人员。
对瘫痪在床的患者,须经当地乡镇、社区居委会劳保站出具证明,由区人社局纪检部门牵头,组成工作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不进行复审。
复审资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所患特殊病医院确诊的住院病案(医院病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复审事项:
在复审时间的正常工作日,带齐以上复审资料,医院北区医保办窗口填申请表,上交复审资料。
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由区特殊病种鉴定委员会进行病情复查、资格复审。
复审符合条件的,重新发证。
年7月1日至年7月30日,复审合格者到区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股领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就医证》。
凭《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就医证》到区职工医保中心复核及信息录入并选定特殊病种协议零售药店或协议医疗机构。
享受待遇时间为6个月,即:年7月1日——年12月31日。原持有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就医证》同时作废。
下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特殊病种就医资格。
往下继续留心你是否还在关心特殊重点
特殊病种目录:
1.慢性活动性肝炎;
2.结核病(III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肠结核);
3.高血压冠心病;
4.肺心病;
5.风湿性心脏病;
6.老年性慢性支气管哮喘并肺气肿;
7.糖尿病无合并症;
8.糖尿病合并心、眼、肾、血管、神经病变;
9.甲亢病(合并突眼、心脏病);
10.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合并全瘫者;
11.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合并运动、语言障碍者;
12.帕金森氏病;
13.精神分裂症;
14.肝炎后肝硬化腹水;
15.肾病综合症;
16.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18.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19.恶性肿瘤术后康复期的检查治疗;
20.血友病;
21.克隆病;
22.地中海贫血;
23.银屑病;
24.癫痫病;
25.运动神经元损伤;
26.肝豆状核变性;
27.肾(肝)移植术后。
特殊病种目录
一应俱全在这里生命敬畏生命、守护生命,从我做起!
四医院医保办所有工作人员
将以真挚热情的态度服务每一位参保患者。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55。
供稿:医保办莫丽
编辑:张琳审核:莫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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