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根据《铁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岭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新农合患者门诊购药费用的负担,现将符合条件的新农合患者纳入门诊特慢病及两病用药保障范围。经开原市新农合的统一安排,年度新农合门诊特慢病及两病鉴定工作将于年4月20日启动。
鉴定时间:年4月20日(周一)——4月25日(周六)。4月20日鉴定乡镇:新城街、上肥镇、李家台镇、八宝镇;
4月21日鉴定乡镇:新开街、八棵树镇、下肥镇、威远镇;
4月22日鉴定乡镇:老城街、林丰乡、靠山镇、金沟子镇;
4月23日鉴定乡镇:业民镇、*旗寨镇、马家寨镇、松山镇;
4月24日鉴定乡镇:莲花镇、城东乡、庆云镇、中固镇;
4月25日鉴定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各乡镇未能按时鉴定人员。
鉴定地点内科、肿瘤、传染科病种鉴定:门诊二楼内科诊室(包括两病的高血压鉴定)。
普外科、骨科、脑科病种鉴定:门诊二楼外科诊室。
儿科病种鉴定:门诊二楼儿科诊室。
糖尿病病种鉴定:中间楼二楼内分泌病房诊室(包括两病的糖尿病鉴定)。
透析病种鉴定:中间楼一楼透析室诊室。
人员范围年参加开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
一、新农合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包括以下疾病及其治疗项目(一)门诊大病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尿*症的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流治疗、血液滤过)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原发性骨髓纤维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6.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7.白血病
8.再生障碍性贫血
9.血友病
(二)门诊慢性病
1.糖尿病(合并大血管或微血管病变)
2.高血压II、III期(合并心、脑、肾、眼病)
3.脑血栓及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
4.冠心病
5.肺源性心脏病
6.风湿性心脏病
7.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
8.先天性心脏病
9.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口服药治疗)
10.肝硬化(失代偿期)
11.自身免疫性肝病
12.精神病
13.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关节炎
14.帕金森病
15.肾脏疾病氮质血症期、原发性慢性肾小球肾炎、原发性慢性间质性肾炎、IGA肾病、肾病综合征
16.银屑病
17.甲亢
18.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19.支气管哮喘
(三)门诊特殊疾病
1.门诊白内障手术治疗
2.结核病治疗
3.体外冲击波碎石
4.血管支架术后(冠状动脉搭桥术后)口服药治疗
5.慢性丙型肝炎、慢性活动性乙肝应用干扰素治疗
6.恶性肿瘤口服药治疗
7.恶性肿瘤口服中药饮片治疗
8.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9.克隆病
10.垂体瘤
11.白塞氏病
12.干燥综合症
13.膀胱全切术后定期更换导管
14.尿崩症
15.天疱疮
16.脊髓空洞症
17.大动脉炎、血管炎
18.混合型结缔组织病
19.颅咽管瘤术后激素替代疗法
20.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四)罕见病
1.重症肌无力
2.硬皮症、系统性硬化症
3.淋巴管平滑肌瘤
4.多发性硬化
5.肝豆状核变性
6.多灶性运动神经病
7.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二、门诊特定病种的申请和鉴定(一)、凡患有本办法所列疾病的参保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申请。
(二)、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医院出具的盖有病案管理部门印章的近两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提供门诊病历的须提供三次以上门诊就诊记录,时间间隔须超过一个半月,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化验、心电图、影像学等辅助检查报告单。
2.本人的农合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彩照1张。
(三)我院对参保人员提供的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申请人需填写《铁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由我院统一安排时间组织临床医学专家鉴定。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地点进行病种鉴定。
凭我院门诊特定病种专家组成员的鉴定结论和符合相关病种标准的鉴定材料向开原市新农合中心申报,享受门诊特慢病及两病的报销待遇。
“关爱生命、救死扶伤、以文化人,呵护健康”是我院的办院宗旨,我院全体职工将本着“心怀苍生,大爱无疆”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我们必将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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