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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25 19:31:00

我写《一本草》

文‖水孩儿

封面题字:冯骥才

冯传友老师在新华书店群里说:水孩儿是包头市唯一一位靠传统文学写作生活,并在自治区外开辟专栏的作家,她的创作历程,值得借鉴。

泰戈尔说,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我说,人生哪有什么苦难呢?你所有的经历都是上天赐予你的独一无二的财富。

我活得很简单。因为简单,所以富足。因为简单,所以快乐。我出生在农村,两岁时经历唐山大地震,因父亲无意中的一个举动,全家逃过这场劫难。我从小爱文字,十二岁开始学着创作,十六岁发表作品一直到今天,没有工作过,也没有公司,只靠一支笔养家糊口,称为是一名职业作家不为过。

十二年前我离开了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来到了内蒙古包头,我生活在城市与农村的边缘,工资、退休金、社保、医保、低保、土地补偿等等社会上的一切福利都与我无关。我是一个没有土地的外乡人,除了一支笔我什么也没有,但我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在文字里做我的君王,一支笔会带给我无尽的财富。所以我从不抱怨,我人生的字典里没有抱怨,只有感恩。

闲居黄河岸边,正常消费可以忽略不计,每月固定的开支差不多一万:去市区打滴滴两千元,给读者邮寄书籍的费用两千元,买书三千元,请朋友吃饭两千元……当然,我还要赡养我的父亲供养我读研究生的女儿。而我自己,从没有去过美容院,八年了没有去过理发馆,三五年也不逛一次商场,物质和表面上的东西对我没有任何的诱惑力。但是我藏画千幅,有书万卷。我像草木一样自由生长,拥有强大而丰盈的内心。我就是我,从不取悦于谁,更不献媚于谁;从不崇拜谁,更不鄙视谁。我时常抬头仰望蓝天,欣赏那云朵、星子,甚至山风,在我眼里,万物有万物的美,比如故乡的桃花,比如异乡的沙尘暴。我也常低头亲吻大地,拥抱花草树木,小猫小狗,当然还有我的左邻右舍,甚至陌生人。在我心里,他们才是我文字的家园。

有人说我很个性,太真,提醒我改。我说改不了,如果我没了个性,学会了虚伪,我还是我吗?文章忌俗,做人也如此。只要脱了俗,有点个性才能成自己。

每天浏览朋友圈,便想起余秀华的诗:偌大的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爆发,河流在枯,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枪口下的麋鹿和丹顶鹤……曾有前人预言年世界末日会来临,过去了,我们庆幸平安无事。可是真的无事吗?为什么朋友圈多是保险、保健品、甚至滴水筹,当我们的朋友圈每天充斥着提醒和警醒的时候,我们思考过为什么吗?

朋友常说我像是活在民国时代,是的,社会进步太快,我想慢下来。当无人超市、无人银行、医院、无人学校相继出现,人类被机器人取代的时候,人,你在哪里?科技越发达,人类越悲哀,我们的科学家们不但研究出来转基因食品,更编辑出转基因婴儿……忽然想起莫言的《蛙》,想起影片《逃出克隆岛》,想起《千钧一发》,作家的幻想被科学家变成现实……艺术家的作品荒诞么?科学家恐怖么?潘多拉的盒子啊,地狱之门已经打开......不说了,不说也罢。

收起悲悯,收起个性,打开家门,继续柴米油盐,继续吟诗作画。那就说说《一本草》。

作家陈鹤龄说《一本草》是从酒里泡出来的,的确是这样。我的自序叫做《日日花前常病酒》,这句话出自南唐诗人冯延巳的《鹊踏枝.谁道闲情抛弃久》。二十几岁时,我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就是《亡国之君李煜》,李煜的人生充满了传奇和无奈。他是帝王里的失败者,却又是宋词里的帝王。人生就是这样,是矛盾混合体。我还喜欢宋朝的一位女词人,那就是李清照,李清照同样好酒,她的很多诗词都与酒有关。试想,在距今年前,李清照尚能活得如此洒脱,那现在的我们,又活成了什么样子呢?

我喜欢喝酒,《一本草》就是用五十个酒后的夜晚完成的,共五十个章节,其实它更应该说是一本日记,或者说是一部小说,但是,我用诗歌的形式写了出来。

最初请冯骥才先生题写书名的时候,他看了这个题目,有些疑惑,问:为什么叫一本草,而不是一花一草呢?他同时给题写了两个书名,《一本草》和《一花一草》,最后又说,尊重作者的意见,《一本草》肯定是有故事的。

陈鹤龄先生为本书作序前也是极力反对,他说,草可以论片,可以论捆,可以论堆,可以论亩,怎么可以论本呢?明显病句。但是就像他序中所写一样,他执拗不过我的执拗,任性不过我的任性,一口气把这本草读完了。读完后看他的反应,他竟然激动地说,很久没有读过这么好的诗了。我问真的?他说真的!《一本草》读得心潮澎湃,读得热血沸腾,读得神采飞扬。很快,他的序《载得动许多情》便交稿了。我问草能论本吗?他说《一本草》就是《一本草》,一片一捆一堆都不对,只有《一本草》最贴切。是的,《一本草》其实是一本日记,或者说是我们灵魂深处的后花园,我之前的作品《那段梦里花开的日子》《一朵云》《半亩花田》等绽放的都是花儿,有的是池中的莲,有的是田里的向日葵,有的是山里的格桑花,而这次的诗集《一本草》,生长的就是野草。

那么,草,能不能论本呢?按照正常思维,当然不能,但是,作为诗集的名字,绝对能!诗歌是什么?前两天沙尘暴,早上的太阳和平时的月亮差不多,苍白,无力。朋友问我,太阳是什么颜色的?如果说是白色的,那么为什么朝阳和落日都是红色的呢?我答,落日是红色的,因为太阳疾疾地要去赶赴一场约会,所以它疾疾地落下,是害羞了呢。而早上,朝阳像是刚出嫁的新娘,被爱情浸润的脸颊肯定是红色的。朋友答:太阳发出的是白光,白光由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的光按一定的比例复合而成。白光不是一种单色光,而是复合光,在外太空看,是偏橘色的黄色。由于大气的存在,我们看到的是白色的。上面这两个答案,肯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相差太远。如果这个问题是出现在孩子们的试卷上,我想我的答案肯定得零分。但是如果以文学的角度来看,无疑我的回答很诗意,很浪漫,而朋友则是没有当作家、诗人的潜质哦。

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我们常说生命有三个层面:身、心、灵。而诗歌正是涉及我们生命的最高层面。商人看到的是利润,专家研究的是学问,而诗人,感觉到的是美。所以,要想成为一个艺术家,首先具有的就是审美和灵性。

一个作家或者诗人,还应该具有的就是个性。比如李白,人们称他为“谪诗仙”,就是从天庭被贬下凡的神仙,他是浪漫主义诗人,特点是俊逸,豪迈,因为浪漫,所以写虚,眼睛是看着天上的,像他的《将进酒》,一开口就是: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还有: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这不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我拥有大风和烈酒,也能享受自由和孤独么?所以,李白,几乎人人都喜欢。

陶渊明也爱酒,但是陶渊明和李白是两种风格。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陶渊明是有烟火气的,他可以一个人喝酒,也忙着和左邻右舍打成一团,今天去你家吃肉,明天来我家喝酒,小日子过得真是滋润。

杜甫的特点恰恰与李白相反,他是写实,他的人生非常坎坷,中年遭遇安禄山之乱,后来流落四川,他其中有两个孩子都是饿死的。他的诗: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我想这几首诗大家都非常熟悉,他的写实,他的愁苦,正是形成了他的特点。

我国既是一个文明古国,也是一个诗的国度。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诗经》就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活生生的源头。而古诗和新诗,不过是人为的分法。从最早的《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再到《诗经》,到唐诗宋词元曲,到明清小说,再到清末倡导白话文的新文化运动改革,我觉得应该是汉语言进步的一个过程。我现在不建议孩子们学写古体诗,因为古体诗要求韵律,平仄,桎梏太多,本来很美的一个词,一个字,因为不押韵,不对仗只能放弃,再去找另外一个字替代。打个比喻,古诗词就像三寸金莲,很美,但是毕竟不如大脚走起来舒服。孩童时代,多读唐诗宋词,慢慢理解其含义和意境,学古人的生活态度就可以了。没必要再缠了小脚,让韵律平仄束缚了孩子们的天性。

说起白话文,不得不提一个人就是胡适。说实话,我非常的迷恋民国时期那些大文人,喜欢那个时期自由的文化氛围和这些人特立独行,率真可爱的个性。这两年,我沉迷在这些文人的作品中不愿出来,读他们的作品就像是和他们在恋爱一样,昨天徐志摩,明天沈从文,最近又迷上了胡适。胡适为了白话文的推广真是不遗余力,我们现在的自由体诗,基本上确认最早就是胡适年所著的《尝试集》,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西方的一块肥肉,整个国家和民族都有一种危难感,每个有血有肉的知识分子都在想着革命,社会要革命,文学要革命,诗歌也要革命。据说,最早是清末诗人黄遵宪率先提出诗界改革,而胡适则是最早身体力行,推动这种诗歌变革的。

胡适的两首诗我非常喜欢,一首是《湖上》:水上一个萤火,水里一个萤火,平排着,轻轻地,打我们的船边飞过。他们两个越飞越近,渐渐的并成了一个。这是胡适有一次是夜游后湖(玄武湖)时,主人王伯秋让他写的一首游后感。这里的萤火是具象,但是也不一定指的就是萤火。他这是新诗意象派的具体写法。因为我们知道,诗歌首先有意象。意象需要一个具体物象,就如我诗中的云朵,山风,星子,和落花一样。他们不单单是我所说的,或者你们看到的这些具体物象,他们在更多时候,代表的是人。还有一首是年他在美国留学时写的《蝴蝶》一诗:两个黄蝴蝶,双双天上飞,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独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人们说,胡适诗里剩下那个黄蝴蝶就是江东秀。胡适很善良,心软,这点和鲁迅等人又不同。胡适14岁与江映秀定亲,江映秀是旧时代的女人,不识字,长得也不好看,18岁那年母亲让他完婚,他以求学为由,直到27岁由美国回来任大学教授后,才与江映秀结婚。后来他与三嫂的妹妹曹佩声相爱,江映秀拿刀相挟,说,胡适若离婚,她就先杀了两个孩子再自杀。吓得胡适不得不打消了离婚的念头,最后两个人相携到老。

古诗是几千年里,唐宋众多诗人的智慧凝聚在一起,而新诗,虽然只有百年,但是应该也继承古诗的风骨,新诗的美与古诗不同之处,在于它不要求押韵对仗,更自由、更随意、更野性、也更充满个性。

除了近现代大家都熟知的北岛、顾城、海子、舒婷等人外,我觉得近年最引人注目的一个诗人就是余秀华,她是个脑瘫,也是个农妇,但是正因为她特殊的人生经历和环境让她在喧闹的诗坛脱颖而出。我觉得余秀华的诗有她自己的特点,比如《我爱你》,还有《有一条叫小巫的狗》等,我曾经用一万多字写过我对余秀华的点评,在这里就不再细述了。我想说是,那些看不起余秀华的人们,一个脑瘫,尚有诗性,那么你们呢?

我们现在的人,每天都在攀比,他家孩子两岁就会背唐诗宋词了,他家孩子考试考了全校第一,他家孩子考上了清华北大,他不到30岁就当了科长,他不到40岁就成了处级,是的,你看,很多人不到50岁就进了监狱......

身、心、灵,有时候我们真该问问我们活在哪个层面?有一个人,我只读过他的一首诗,但是这首诗却一下将我折服,这个人就是我的朋友竞心,这首诗是他一次醉酒后写的《来声音了》

夜深了、很深了/还没睡着,/毫无征兆就有声音/真的是有声音/传过来了/从弥漫的、干燥的/团团荡荡的空气中/凸渗过来了

像是某一种,东西/又像是脚踩在枯枝上/裂、在开裂/沿着未知的/神秘的黑一边

很恐惧、很细微/很清晰地/传过来/急切且顽强地/传过来/我知道、我忽然就知道/这一辈子/完了

该来的/终究会来/该放下的/终究会放下/轻松、无边无际/声音从尖锐到微弱/埋没于无边无际/我要睡了、长长的/睡了/也可能有人很通灵/感受到了会说/看啊!/那边厢有人,要完了

……/好像,可能/那东西,又来了/来声音了

我感觉我就是那个通灵的人,我不但在黑夜中听到了那声音,更看到了那声音,那是死神,死亡之声......我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所以活得简单些,活得自已一些。我不愿在熙熙攘攘中丢失了性灵,所以在醉酒后写了《一本草》,当然,《一本草》是有故事的,比如,喝点小酒吧?比如,黑夜点亮了星子;比如,今夜,要么恋爱,要么饮酒;比如,风吹向哪里,哪里就是你......但是,这个故事,只可意会。就像相爱的人,惊鸿一瞥,无需言语;就像相知的人,相视而笑,不需解释。我希望你们能读懂《一本草》,读不懂也没关系,因为,在岁月的长河中,它只是你我的一个小小的擦肩。此去经年,杂草会将这段爱情掩埋,此去经年,山风会将这段故事吹散......再见!再见!

.12.包头市新华书店《一本草》新书发布会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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